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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国富:回答电脑报有关域名法律问题的采访

来源:sc115.com | 425 次浏览 | 2011-07-16

标签: 于国富 域名

对您提出的几个问题简要回答如下:

1、在注册域名、域名所有权方面,我国法律有无相关规定,如没有,应适用那些规则?或是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范畴?

答:关于域名注册及域名注册人权利问题,我国主要是由《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规范。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域名注册实行“先申请先注册”的一般原则,但是,注册的域名不能侵犯他人在先的合法权益,否则,权利人可能会通过域名争议仲裁或诉讼途径索回相关域名。

2、面对注册商或代理商的霸权,域名所有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答:注册商或代理商与域名注册申请人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主要由电子合同来规范。所以,域名注册注册申请人首先应当仔细阅读相关服务条款、注册协议等法律文件,然后再申请域名注册。否则,可能会被某些霸王条款所侵害。

值得注意的是,“域名所有者”这个词是不规范的,从专业角度来讲,应当是“域名持有人”。

3、域名管辖归属的问题。

答:对于国际顶级域名,其注册管理机构均在国外,如ICANN、VERSIGN等;对于.cn域名,则是由信息产业部负责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的管理工作。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是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

4、投诉的问题,比如出了问题找谁?

答:对于域名争议,目前主要有两种解决途径:

1.域名争议仲裁,即任何认为已经注册的域名侵害自己合法在先权利的主体,都可以作为投诉人,向域名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将域名持有人所持有的争议域名转移至自己持有。这是一种民间快速争议解决机制。主要依据是《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国内域名)和《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国际顶级域名)。

2.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其主要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上是一些简要的解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于国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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